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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板和约》(《赫梯国王哈图西里三世与埃及国王拉美西斯二世的同盟条约》)(签订于公元前1258年)




注:《银板和约》[或翻译为《银版条约》(Silver Treaty),通常还被称为《永恒条约》(Eternal Treaty)或《埃及赫梯条约》(EgyptianHittite Treaty)]签订于公元前1258年,亦称《赫梯国王哈图西里三世与埃及国王拉美西斯二世的同盟条约》。是古代近东强国赫梯 (位于今土耳其境内) 和埃及旨在缓和两国之间敌对状态而签订的和平友好同盟条约,堪称世界上最早的国际和约。为了体现两国对条约的尊重,该条约被刻写在两块银板之上,“银板条约”由此得名。

《银板和约》条款特点与历史意义: 1、双向对等性: 所有义务均以对称形式规定(如双向引渡、互助),体现古代罕见的国际平等原则。 2、人道主义细节 :明确禁止处决逃亡者、保护其家庭财产,超越时代局限。 3、现代国际法雏形 : 涵盖领土、军事同盟、引渡、神权制裁等要素,被公认为最早成文国际条约。  

《银板和约》包括一个序言、9个条款以及一些说明性文件,主要的条款为:1、双方同意缔结永久性和平。2、双方互不侵犯。3、赫梯国王必须先执行此前订立的条约的义务。4、拉美西斯二世执行现行条约的义务。5、相互进行军事互助。6、赫梯国家不接受埃及逃亡者的义务。7、埃及不接受赫梯国家逃亡者的义务。8、神对于违约者的惩处和守信者的奖赏。9、逃亡者的引渡细则。

《银板和约》现存译文为现代学者综合复原版本,整理如下:

A

《银板和约》

(《赫梯国王哈图西里三世与埃及国王拉美西斯二世的同盟条约》)

序言

“赫梯国王哈图西里三世与埃及法老拉美西斯二世,在诸神见证下宣誓:两国终结敌对,缔结永恒和平与兄弟之谊。”

[永久和平]

“双方承诺永不再战,永保美好和平与兄弟关系。”

[军事互助]

“若第三国入侵赫梯或埃及,另一国需出兵援助,包括提供战车与士兵。”

[互不侵犯]

“两国互不侵犯领土,互不扶持对方叛乱者。”

[引渡逃亡者]

“不得接纳对方逃亡者(含平民、贵族或罪犯),并须引渡其回国。逃亡者不被处死,但需归还财产。”

[继承义务]

“赫梯国王须履行前王穆瓦塔尔遗留的条约义务,拉美西斯二世亦遵守本约。”

[神明见证与惩处]

“诸神将惩罚违约者,赐福守约者:赫梯之神将毁灭背弃埃及者,埃及之神将摧毁背叛赫梯者。


B

《银板和约》全文条款

(综合复原版本)

序言

“赫梯国王哈图西里三世与埃及法老拉美西斯二世,在诸神见证下宣誓:两国终结敌对,缔结永恒和平与兄弟之谊。”。

正式条款

1、永久和平

   “双方承诺永不再战,永远保持美好的和平与兄弟关系。”  

   (双方同意终结敌对状态,建立永久性和平)。

2、互不侵犯

   “两国互不侵犯领土,互不扶持对方叛乱者。”  

   (禁止军事入侵及支持对方内部叛乱)。

3、赫梯履行旧约义务

   “赫梯国王须履行前王穆瓦塔尔遗留的条约义务。”  

   (赫梯需遵守其前任国王签订的国际承诺)。

4、埃及履行本约义务

   “拉美西斯二世遵守本条约的义务。”  

   (埃及需执行当前条约所有条款)。

5、军事互助

   “若第三国入侵赫梯或埃及,另一国需出兵援助,包括提供战车与士兵。”  

   (共同防御外部威胁,承担军事支援责任)。

6、引渡逃亡者(双向义务)

   赫梯义务:不接纳埃及逃亡者(含平民、贵族、罪犯),并引渡回埃及。  

   埃及义务:不接纳赫梯逃亡者,并引渡回赫梯。  

   “逃亡者不被处死,但需归还财产;不得毁坏其房屋或惩处其家人。”。

7、神明见证与惩处

   “赫梯千神与埃及千神必灭背誓者:违约者将遭灭国绝嗣之罚,守约者获繁荣庇佑。”  

   (以神罚机制约束履约,体现宗教制裁力)。

8、边界划分

   “双方边界划在迦南境内,埃及退出叙利亚地区。”  

   (埃及做出领土让步,承认赫梯在叙利亚的主导权)。

9、继承与联姻巩固同盟

   “哈图西里三世将女儿嫁予拉美西斯二世,通过政治联姻强化同盟关系。”  

   (约公元前1246年实施,确保条约长期效力)。

 

【注:正式文本以官方网站或有关单位备案文本为准。】



点击次数:2954  发布日期:2025-06-03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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