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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立法设立专利简易标识,以鼓励专利申请人和权利人积极使用专利?

倡议立法设立专利简易标识,以鼓励专利申请人和权利人积极使用专利?

大家对申请商标标注大写字母TMTMTradeMark简写,为商标意思),对注册商标标注R”RRegiestered简写,标识注册的意思),对版权作品标注C”CCopyright的简写,为著作权意思)。但是对专利标注要求非常技术化,国家知识产权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案件办理指南(试行)(国知发保字[2018]39)中列举的非常具体但是对于日常面对形形色色产品的消费者或相关公众来说,如何区别一款产品是专利产品还是非专利产品,最好有个简易的标识。

专利的英文为patent,可否就用P标识已经授权专利产品,这样利于专利申请人和权利人积极使用专利,形成专利文化。

现在全世界都鼓励首创(首先创造)精神,那么我们立法方面先行,可以形成一个很好的效果?

具体是否可行?大家有何想法,希望踊跃留言。大家聪慧睿智,集思广益,相信有个好的专利保护效应。

作者:季志庆律师

20191215日于北京



点击次数:1852  发布日期:2019-12-15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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