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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法时间简史》(一)(作者:季智律道)


《植物新品种法时间简史》(一)


(作者:季智律道)

新中国成立后,
  • 1997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3号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自1997年10年1日起施行;后2013年1月31日、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进行了两次修订。
  • 1997年1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29号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自1997年11月26日起施行。
  • 1999年6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3号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自1999年6月16日起施行,2004年7月1日农业部进行了一次修订。
  • 2007年9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5号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后2011年12月31日、2014年4月25日农业部进行了两次修订。
  • 1999年8月10日国家林业局令第3号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自1999年8月10日施行,后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进行了一次修订。
  • 2014年8月1日国家林业局发布了《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12月30日国家林业局修订了《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 1989年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号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自1989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规定了国家鼓励集体和个人选育农作物新品种和林木良种,并由主管部门进行审定并颁发证书、公布。
  • 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后2004年8月28日、2013年6月29日、2015年11月4日、2021年12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了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了国家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


点击次数:472  发布日期:2024-02-04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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